各相关师生: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促进科研反哺教学,提高我院学生创新能力,努力将学院的科研优势有效地转化为人才培养优势,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启动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职能
“大学生创新工作室”旨在为教师指导本科生深造和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搭建有效平台,其主要职能如下:
1.为本科生开展考研和出国深造提供规划及学业指导,是学院培养未来卓越人才的蓄水池。
2.为本科生进行课内外科研创新活动提供研究支持及专业指导,是学院培育学生高层次科研成果的基地。
3.为本科生参加国内外高水平竞赛提供专业指导及系统培训,是学院孵化高水平赛事优秀项目的载体。
二、申报条件
1.工作室团队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副处以上职称/职务,且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或重大横向课题,热心指导学生考研和科研训练活动且成效显著。如前期已有类似工作基础,此条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建设要求
1.工作室本科生应相对固定且有一定规模,原则上本科生人数不超过10人,鼓励优秀本科生从低年级进入工作室。
2.鼓励接纳不同专业的学生进驻工作室,提倡多学科交叉组建师生团队。
3.学院鼓励并支持导师团队带领学生开展科研创新活动,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4.工作室需定期面向全院组织各类公开沙龙、讲座及学术报告会,课题组会或集中研讨,原则上每两周不少于1次。
5.工作室团队负责人要担当起学生学业创新和学业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关心学生成长,引导学生树立高远的成才目标。引导学生参与课题研究,申报各类项目,带领学生早进课题,早进项目,培养学生基本的科研能力,指导学生参加学术活动或学科竞赛、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指导工作要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指导可通过面谈、电话交流、网上交流、小组活动、读书会等多种形式。每次指导后,学生做好指导记录。
6.工作室本科生应尊重导师,认真参与导师组织的有关活动,完成导师布置的任务,在科研活动中培养科研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学生不能随意更换导师,若因导师调离、退休等原因需调整导师,应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统筹安排。因学生不主动、不积极等原因被导师退选,该学生需终止参与工作室活动。工作室学生获得各类竞赛奖项,学院根据学校本科教学部有关规定予以学院层面奖励。工作室学生在二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或者在正规刊物上发表文学作品,予以版面费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获奖等其他奖励标准,按学校本科教学部有关规定执行。工作室学生赴国(境)外排名前100位的高校或研究机构交流学习,学院予以每生不超过0.5万元的标准资助。项目结束后两周内,由学生向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评审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一个月内评审通过的学生填写《国际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资助经费发放表》,发放资助经费。学生需认真制定交流学习计划,严格遵守交流学习项目要求,对未按时完成交流学习项目的任务,或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将取消其资助资格。学院鼓励学生在导师带领下参加国(境)内外学术会议,根据出差申请和会议总结报告,在领导小组评定基础上,由党政联席会议确定资助额度。不严格遵守会议要求,或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将取消资助资格。
四、申报程序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工作室的申报工作,学院根据工作室申报条件组织评审,于6月20日前将《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1)和《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各一份交学院教务办,电子稿发邮箱1805918590@qq.com。
2.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工作室进行评审,择优授予建设资格。
五、评估管理
1.学院第二批批计划拟设立5个左右“大学生创新工作室”,采用竞争择优立项。2020年立项的首批院级创新工作室,在结项通过后负责人可自主申请2021年度立项,继续开展下一年度的创新工作室工作,立项指标不占用2021年院级创新工作室立项名额。
2.学院资助建设经费每个0.5万元/每年(人才培养经费列支,用于工作室运行),用于支持工作室开展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团队教师申报研究性学习课程,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上给予倾斜。
3.学院给予工作室每生每年5课时的指导课时补贴,多个导师组成导师团队的,由负责人分配课时,加强对立项工作室的过程管理。
4.学院对工作室实行年度考核和滚动管理制度。每年组织考核评估,根据结果给予后期滚动资助,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取消建设资格和经费支持。工作室团队负责人引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三大赛”、各类学科竞赛、学生科研立项、学生发表论文等工作突出,引导学生升学出国突出,可优先评选年度优秀导师。学院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授予“优秀创新工作室导师”荣誉称号。
六、2020年立项项目结项管理
2020年立项项目负责人填写《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续报申报表》(同意结项通过后继续开展下一年度工作填写,见附件3)、《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结项汇总表》(见附件4)、《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工作室建设成果展示(模板)》(见附件5,参照附件“参考模板”),相关材料电子版请于6月20日日前发送至邮箱1805918590@qq.com。结项通过后自主申请续报2021年度项目负责人继续开展下一年度的创新工作室工作,立项指标不占用2021年院级创新工作室立项名额。
附件:
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申报建设与2020年度立项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docx
1.【立项填写】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申报表.doc
2.【立项填写】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申报汇总表.doc
3.【结项填写】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续报申报表.doc
4.【结项填写】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结项汇总表.doc
5.【结项填写】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工作室建设成果展示(模板).docx
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
2021年6月 15日